发布时间:
2026-03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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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拍卖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拍卖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省拍卖行业监督管理,规范拍卖经营行为,促进拍卖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,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
年度核查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《拍卖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监管措施,是对拍卖企业持续符合法定设立条件、依法合规经营状况的全面检验。各拍卖企业要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领会《通知》要求,指派专人负责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、核查内容、材料清单和工作步骤,扎实开展自查自纠,如实填报信息,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完成。本次核查结果将作为企业能否继续从事拍卖业务的重要依据。
二、准确把握核查范围和内容
(一) 核查对象
截至2025年12月31日,自领取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之日起营业时间满6个月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。2025年7月1日后获得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的企业不参加本次核查,但仍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。
(二) 核查重点请各企业对照《通知》要求,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自查:
设立变更合规性:包括注册资本、经营场所、拍卖师数量及执业情况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;企业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股权结构等变更事项是否依法办理变更手续。
经营行为规范性:是否存在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未纳税情况;有无出租、转让批准证书、超范围经营、恶意串通、虚假宣传、违规主持拍卖会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信息报送及时性:是否按时、准确向“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”报送月度及年度经营信息;企业证照信息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。安全生产及信用状况: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;是否存在行政处罚、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。
三、认真准备核查材料
请各企业严格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准备以下材料(一式一份),确保内容真实、完整、清晰,并按规定格式装订成册:
2025年度河北省拍卖企业基本情况核查登记表(附件1);
2025年度河北省拍卖企业经营情况核查登记表(附件2);
2025年度河北省拍卖企业举行拍卖会明细表(附件3);
2025年度企业基本信息年报表及1-12月经营情况综合月报表(从系统打印);
本企业注册的全部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2025年度执业记录复印件;
2025年至少2场主要拍卖会的公告、笔录、成交确认书复印件(需验原件,网络公告需打印截图);
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(需验原件)、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正、副本原件;
安全生产情况相关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隐患排查、教育培训、应急演练、预案制定、人员配备等情况说明,及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说明)。
四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
本次核查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企业务必严格遵守以下时间节点:
(一) 自查阶段(3月20日—3月31日)即日起对照《通知》要求开展自查,整理核查材料。
(二) 报送阶段(4月1日—4月10日)
请务于3月31日前 ,将全部核查材料报送至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。逾期未报的,年度核查结果将列为“不合格”。对拟不再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,请按要求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及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正、副本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各企业要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(二)在核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,可及时与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省拍卖行业协会联系。
(三)请各企业以此次核查为契机,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经营行为,共同维护我省拍卖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健康发展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拍卖核查工作的通知
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
2026年3月24日